■ 党委主要职责
1.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的决议,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。
2.通过党政联席会议,讨论决定学院重要事项。召开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、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。
3.加强院党委自身建设,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,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。
4.领导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。把好教师引进、课程建设、教材选用、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。
5.做好党员、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,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。
6.领导群团组织、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。
7.做好统战工作。
8.加强党政协同配合,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“一岗双责”。
9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■ 行政主要职责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部署。
2.通过党政联席会议,讨论决定事业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3.根据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要求,制定并细化落实学科专业建设目标任务。
4.根据教学需要,制定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,组织实施教学活动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5.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,加强团队和平台建设,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6.按照有关规定,开展对外联系、交流与合作。
7.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人才政策,负责教师队伍建设,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人才引进的引育管用。
8.依据学校规定和授权,设置和调整内部机构;管理和使用学校划拨的办学资源,负责资产和经费管理。
9.加强党政协同配合,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“一岗双责”。
10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